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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七项重点任务!南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

闽北日报 2021-05-27
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日前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同样要求,要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5日,市委、市政府根据《南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南平市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3月5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


目标要求





各地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切实抓好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结合疫情防控、迎接世遗大会,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一革命四行动”和“两高”沿线环境整治,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力推动、各级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实现群众主体作用有效发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品质优化提升的目标,高质量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重点任务


此次行动共有七项重点任务,每项重点任务都制定了详细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


(一)
 农村“厕所革命”


各地要将“厕所革命”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核实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奖补资金项目落实情况,按照“一户一档”建档立卡要求,对农村户厕情况再次全面精准摸底,并根据摸排情况,对标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其中12个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和110个省级试点村达100%。积极策划公厕建设专项债项目,推进农村公厕建设,确保每个镇区、行政村及大的自然村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以新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扎实推进旅游公厕建设。对全市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公厕、旱厕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公厕管护现状与管护机制进行调研,合理规划公厕布局,建立健全公厕管护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改厕工作,切实解决农村改厕缺乏统筹规划、补助资金兑现不及时、公厕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

进一步健全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对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处置和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情况、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市场化第三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推广光泽县华桥乡发挥集镇优势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承接乡村保洁、管护等项目,降低政府购买服务费用,调动村集体积极性、主动性。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和卫生定时消杀,排查村庄和村庄交界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情况,全面清除垃圾、消除农贸市场等卫生死角。坚持干湿分离、源头治理、垃圾减量原则,在全市12个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110个省级试点村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试点


(三)
 农村污水治理行动

各地要将村庄污水治理设施管网、村庄小型污水治理设施新建改造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面摸排,核实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排查村庄污水管网设计建设、工程质量、运行维护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台帐并逐一整改到位。因地制宜推广延平区瓦口村“源头有活水、中间有蓄水、末端有回水”的污水处理模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小溪流等为重点,推进河长制向村级延伸,全面清理水域漂浮物和农田面源污染物,实施河道、溪流清淤疏浚和排污管网配建,实现雨污分离,彻底消除黑臭水体。全市镇级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12个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110个省级试点村污水处理率达100%。


(四)
 农房整治行动

积极稳妥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开展村庄“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和农村地籍房屋调查,加快推进应编未编和应修未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裸房(未建成的农房)和危房情况进行排查和逐级汇总,推进农村“两违”整治和农房整治。调查、清理农村未批先建、超占多占宅基地,按照相关政策分类处置,杜绝“一户多宅”和房屋私搭乱建现象,切实解决“建新不拆旧”突出问题。


(五)
 村容村貌提升行动

持续开展村庄清洁“三清一改”春季攻势行动,着力整治“六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流、杂物乱堆、私搭乱建、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实现“五清楚”扫清楚、拆清楚、分清楚、摆清楚、粉清楚),重点拆除影响美观和安全的临搭、简搭、旱厕、废弃搭盖、陈旧破损广告牌等,清除乱扯乱挂乱贴的标语横幅、“小广告”、杂乱围挡等;同时,坚决把闽北悠久的农耕文化保留下来,加强农村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开发、利用,不搞“拆真古迹、建假古董”。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改变农村生产生活习惯,实现行政村“村规民约”制订率100%。规范畜禽养殖,全面实行畜禽圈养,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水美乡村建设,落实农村“四好”公路建设。结合植树节活动,以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试点村、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圆梦村”等为重点,发动村民见缝插绿,持续推进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规划绿化,推进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加快农村人饮水工程巩固提升建设,实现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0%以上,供水保障率达到92%以上。规整村庄各类杆线,对无人认领的废弃杆塔线路,由乡镇负责实施拆除。


(六)
 高铁、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
合迎接世遗大会,对高铁、高速沿线按专项方案要求开展整治行动,全面实现“两高”沿线“八无”,即无杂乱搭盖、无破弃建筑、无乱堆物料、无垃圾渣土、无黄土裸露、无破旧广告、无水体漂浮物、无不协调房屋。做到沿线村庄立面改造到位、农田规整到位、山体修复到位,打造“两高”沿线特色景观走廊。


(七)
 创新探索长效整治机制

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和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经验,对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和试点村的人居环境整治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升和集成示范,落实省级特色乡镇、试点村的人居环境整治经费、人员、设施等保障,把12个省级特色乡镇和110个省级试点村打造成高标准、高质量的整治示范点。



工作安排









《方案》将提升行动分为4个阶段推进。


(一)
 全面启动阶段(3月5日—4月5日)

1.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明确品质提升重点和工作责任。县、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传导、督查考评、现场推进、明察暗访等长效机制。落实“机关联乡村、党建促振兴”,建立市、县机关主要负责人联村促乡机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县(市、区)挂乡镇领导、乡镇挂村领导要到一线指挥指导,督促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2.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整村(社区)推进办法,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民兵应急队、文明实践队、挂钩帮扶单位志愿者等队伍100人以上,每天集中攻坚一个村(社区)。重点开展四项工作:(1)做到“摸精准”,全面开展农村户厕、公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农房整治等情况摸排,精准掌握工作底数。(2)做到“清整洁”,即全面清除垃圾乱堆、卫生死角和建筑垃圾,全面清理公厕卫生、塘沟污水。(3)做到“摆整齐”,即清理柴火杂物乱堆放、乱停车、乱摆摊、店面外溢等,做到房前屋后摆放整齐、街区道路干净通畅、市场经营有序规范。(4)做到“收到位”,按户收缴每年每户60元卫生费,实现卫生费收缴率100%。


(二)
强力推进阶段(4月6日—5月5日)

1. 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阶段性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县、乡两级相关部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具体工作落实;各级挂镇、村领导要深入一线督促推进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督查考评、明察暗访等制度。


2. 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精心做好乡村规划,研究对接中央、省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治理、乡村道路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重点做好三项工作:(1)做到“优规划”,着力破解“没有规划搞整治”的问题,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做到“拆干净”,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拆除沿街店面、房前屋后的临搭、违建,有序拆除危房、危桥、建新后旧房等,管控好村庄整体风貌。(3)做到“建规范”,加快推进标准化公厕、无害化户厕、旱厕拆除、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村庄绿化美化等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规范率,提升垃圾、污水处理水平;全面开展农房整治,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提升。


(三)
 巩固提升阶段(5月6日—6月5日)

1. 市委、市政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拉练检查,检验行动成果。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升,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用好联席会议平台,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开展“一革命四行动”取得显著成果,形成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
2. 围绕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重点开展“管、查”工作。坚持建管结合,形成“制度管护、资金维护、人员养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1)做到“管科学”,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厕、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制度,完善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解决设施管护不到位问题。(2)做到“查到位”,完善督查考评制度,开展市对县、县对镇、镇对村的巡查考评和问责问效。


(四)
 总结推广阶段(6月6日—30日)

注重建章立制、常态推进、兑现奖惩、以奖促治。固化长效管理措施,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套班子共同参与、有关部门合力推动、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常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有效实施,市级成立由市委书记袁毅任组长、市长刘洪建任第一副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实施。坚持“五级书记同抓”,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地要针对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大检查反馈的问题、建议,抓好整改落实;突出主体,充分发动群众开展整治;广泛宣传,营造农村环境整治浓厚社会氛围。同时将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成效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的重要依据,纳入绿色发展考评和大督查范围,确保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来源:闽北日报(朱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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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彬倩  值班主任: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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